2018-03-31 散文精选

家1

家,人生的归处家,安抚漂泊在外的人,家,受伤的心灵在这休息。家安定你的心,家治愈你的伤。家人关心你到时候,心中曾一震,不要嫌啰嗦,家人多啰嗦,就有多爱你。在你迷茫的时候,家给你指路。在你黑暗的时候,家给你点灯。在你有困难的时候,家给你伸出援手。盛开吧!家,收留那些堕落的梦吧,重新燃起梦想,给我力量吧!。家盛开的时候,真美呢。打心底的说一声,家!我爱你!

家2

  温润细雨,烟花般绽放。

  细雨,柔腻的和雪花一样,若有若无扑面而来,轻飘飘如云烟一样,在空中四处飞扬,吻着脸,倚着眉,亲着唇,精灵般舔舐着每一寸,遍及全身。

  连绵的雨,漂洋过海的来看你。不是电闪雷鸣,倾盆大雨式报到;也不似春雨般昼夜交替,多愁善感的来到;这个季节的雨是连绵不断,细柔如丝呈五彩斑斓,在风中就能起舞,吹气如雪。伸出手,展开手掌,雨,细细柔柔的落在掌心,尽管没有雪花那么洁白晶莹,能把眼泪斑驳在掌纹里,并针刺般刺痛敏感的那根神经,兴奋,颤粟。却能轻轻的贴合在眉间,唇齿,手心,不间断婆娑起舞,令你酥酥麻麻,痒在心间却欲罢不能。

  湿了的雨,把路面染成黑色颗粒,铺满路的每一面,深浅得宜,水不疾不徐,缓缓流,用尽力气汇聚成柱,让蔓延的水流一直不羁,潺潺汇流成河。雨,融化在厚重的河道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雨,爬上了路边高大的古树,从顶到脚,每个枝丫都没漏过。滴落的雨水,冰冷如雪,我捧雨成洼,刺骨成锥。于是没有了留恋,更不屑枝头停留,为了亲吻大地,不惜呼啸而下,注定了粉身碎骨。

  雨,淅淅沥沥落在山峦的肩背上,落在枝枝挺拔,叶叶繁茂的参天大树上,落在生机勃勃,绿意盎然,葳蕤葱茏的草地上,用生命的血液,洗涤经年积淀的尘与屑,把生命之水深深注入广袤的土地中。

  喜欢柔柔的细雨,虽没有大雨倾盆的酣畅淋漓,也没有雪花轻飘的阿娜多姿,更没有冰凌花的冰清玉洁。它却有柔韧的性格,任性于随风轻舞的天地间,细细梳理逶迤的山峦,栖息在一衣带水青葱绿地。纵情山水,曼妙于宇宙乾坤,细雨润无声。

  细雨绵绵,绵绵细雨,以满腔的挚爱,真诚,以最炽烈的无私奉献,以最悲壮的奋不顾身,破茧成蝶。挥挥手,向山峦,树木,草地道别,细雨飞扬中把千转百回的柔情留下,把不舍赠与清风,扶摇在广袤的天空。遥望水渠,绿水盈盈,水草丰美。于是,细雨摇摇头,觉得这所有的付出和放弃都是值得的,如欲重生,必先涅槃。

  如丝细雨,温润中破茧成蝶,烟花般绽放,在风中渐行渐远……

家3

  窗外下着安静的雨,是谁在深夜里写下那段未曾开始却已经结束的恋爱……

  早就记不清上一次心动是什么时候了,直到遇见了她,经过很短暂的接触,那颗沉封已久的心,竟然又慢慢地跳动了,那是前所未有的空白,从身体到灵魂都不知所措……

  我们没有过多的交谈,也没有太多的去问,甚至连对方的兴趣爱好都不知道,有的只是初见的感觉,大概大家都不愿意先迈出那一步,因为彼此都那么害怕打破常规的尴尬,直到某天,忽然发现自己对这个‘陌生人’的某些独特的气质动心了,于是,便把想说的话告诉了她……结局,不需要任何语言都可以猜想得出来的。因为没有人愿意尝试一次接受陌生人的直白……

  人生若只如初见,如果你动心了,那么请勇敢说出来,不为结果,只求勇于表达一次,让我们有理由相信爱情的存在,窗外的夜雨依旧,我想:多年以后当我再次回忆起初见,那么也是美好,因为没留下遗憾……

  人生若只如初见,如果真的遇见了,那么请用心守护那份初见的纯真,因为它是最美的开始……

  人生若只如初见,但愿初见如这个季节般长出新的枝桠……

家4

  家是什么?冷不丁的,常常会这么问。能避风、能遮雨、有灯光、有温暖的地方就是家。

  家,是一个温馨的字眼,是一个可以为我们消除疲劳、让身心休息的地方。

  小时候,有父母、有姐妹、兄弟在的地方,就是你心爱的家。那儿有父母的呵护、有姐妹间的欢声笑语,是我们成长的地方。

  长大了,家是可以让我们悄悄地舔伤口,悄悄地流眼泪的地方。在那儿藏着忧愁、藏着欢笑,藏着所有的酸甜苦辣。

  大家都想有个家,潘美辰的那首“我想有个家”,曾让多少人引起共鸣、曾让多少人迈进家的大门。

  是啊,家不必很大,不必很奢华,不必样样俱全,不必应有尽有。但家中有你、有我,有期待的温暖,有灿烂的笑容。

  长大了,不希望继续生活在父母的庇护下,不希望再听父母的唠叨了,就想有个自己的家。一个想哭就哭、想笑就笑的地方。一个很自由很自由的地方,随心所欲。晚上可以看书到深夜、早上睡到自然醒。不会因为来不及吃早饭而受到责备,不会因为整夜看书而被母亲唠叨。真的好想、好想有个自己的空间,还有一个很爱、很爱你的人拥着你,陪着你。一起去旅行、一起去看海、一起在山顶快乐地大叫,然后一起相拥着在山顶看日出、在海边看日落,感受着刘白羽的那象蛋黄一样的太阳被握在自己的掌心,感受着家的浪漫和温馨。

  家,其实就是有你、有我的地方,哪怕是蜗居、哪怕是陋室、哪怕是艰难地扳着手指在算:下个月的工资要发了吧?然后欣喜地想象着美味在舌蕾的惬意、想象着到什么地方去看风景。

  家的温馨、家的浪漫、其实就在你我的心中、眼里!

  一个轻轻地拥抱,一个深情地注视,便可让疲劳、不快退居身后。我知道,其实你要的不多,你只要有家的温馨、家的纯洁和家的快乐!

  后来,家,就是有孩子哭闹、有孩子玩耍的地方。在奶声奶气的爸、妈声中,转换着角色。似乎父母的身份,在瞬间被定格在了曾经的记忆中。

  你,象父亲一样开始板着脸了、也象母亲一样爱唠叨了。你能想象着孩子渴望自由、渴望不受约束的那种心情。所以,你格外的民主,也格外的开明。所以,你的孩子和你就象同辈一样,有说有笑,让你有时候,不得不板着脸,做尽为人父母的样子来。

  家的概念,其实就是共同生活、共同面对风吹雨打的日子。两个人是一个家,三个人也是一个家。可如果家只是一个吃饭的地方、一个睡觉的地方,没有感情的交流、没有心心相印的默契,这还是家吗?在万家灯火之时,有多少人是真正的有自己的家呢?如果家,让你感到压迫、让你感到压抑的时候,又有多少人会选择逃离?也许孤灯下的寂寞会让你想要有个家,但灯下,相对无言的漠然,这便是有了家,又怎样呢?

家5

  多年前离家

  多年后回家

  多年来

  独立地生活、工作

  忘记了回家

  只在下班路上

  在感到苦累时

  渴望着

  渴望着放下身边一切

  回家

  回到心灵成长地方

  找到爱的港湾

  多年中

  站在离家路口

  望着回家的路

  遥远又触手可及

  多年来

  尝尽了生活苦与涩

  但没有屈服自己

  只想着某一天

  某一天忘记自己

  让灵魂附在心灵上

  回家

家6

  喜欢的作家

  我认为毕生中最好玩的地方,莫过于沉溺在那张晓女士的散文内。因为文字在她笔下,可以温婉,可以豪迈;可以从最深邃的苦难处提升;可以从天堂顶端落下。她使文字就像有生命一样,我更深深的被她所写的散文吸引住,一旦看了它,我便释不下卷,直到我把它读完为止。而她的散文,一日一回新。永远给我最深的感动。

  我觉得读张晓女士的散文会有许许多多的画面,像我曾读过一篇“你的侧影好美”,张晓女士在一间咖啡店里,看见有一位女士的侧影奇美无比,虽然看不清那位女士的长像,却有一种不清楚而美的感觉。这一篇文章就像巫师般,具有一种奇特的魔力,当我读这一篇散文的时候,我就像坐在那间咖啡店的座椅上,而那 位侧影十分美丽的女士就坐在我对面,看见她小口小口的喝着热咖啡,并俯视窗外车水马龙的影象。这一些叙述让我十分钦佩,她只不过用了一些简短的文字,就让我沉迷在有趣的散文世界中,相信她的散文必定在将来会有更高的评价,也会感动更多更多人。

  读她的散文,有时像是在鸟语花香的林间散步,温柔婉约;有时像在游乐场玩云霄飞车,刺激无比;有时像在沙场上战斗;有时像在咖啡店般,拥有万种风情。而我最喜欢读张晓女士叙述万种风情以及温柔婉约的散文,不管是心情郁闷或伤心,她的散文就像“情绪调节器”般。一瞬间,郁闷的感觉全都化为乌有,伤心难 过也转变成喜上眉梢。而她那抒情的散文道尽了红尘俗事,让人有所领悟,更推翻了良药苦口的意义,因为她的散文告诉了我:“良药,就像她写的散文般,不一定苦口,但却能治好许多的病。”

  张晓女士的散文不只是个“甘口良药”,更是没有危险性,男女老少皆可使用的游乐设施。而且这项游乐设施会让大家沉迷于其散文的花花世界当中,但却不会遭受长辈的制止,如果我们将里面的佳句都学习起来,并去揣摩她那生动的手笔,想必能利用的地方广之又广,我也相信她的游乐设施会是排行榜第一好玩的设 施,更将流传千古,让世人歌颂不已。

家7

  产生这个结果,是因为莫高窟里三个男人的见面。

  第一个就是主人王圆箓,不多说了。

  第二个是匈牙利人斯坦因,刚加入英国籍不久,此刻受印度政府和大英博物馆指派,到中国的西北地区考古。他博学、刻苦、机敏、能干,在考古专业水准上堪称世界一流,却又具有一个殖民主义者的文化傲慢。他精通七、八种语言,却不懂中文,因此引出了第三个人,翻译蒋孝琬。

  蒋孝琬长得清瘦文弱,湖南湘阴人。这个人是中国十九世纪后期出现的“买办”群体中的一个。这个群体在沟通两种文明的过程中常常备受心灵煎熬,又两面不讨好。我一直建议艺术家们在表现中国近代题材的时候不要放过了这种桥梁式的悲剧性典范。但是,蒋孝琬好像是这个群体中的异类。他几乎没有任何心灵煎熬。

  斯坦因到达新疆喀什时,发现聚集在那里的外国考古学家们有一个共识,就是千万不要与中国学者合作。理由是,中国学者一到关键时刻,例如在关及文物所有权的当口上,总会在心底产生“华夷之防”的敏感,给外国人带来种种阻碍。但是,蒋孝琬完全不是这样,那些外国人告诉斯坦因:“你只要带上了他,敦煌的事情一定成功。”

  事实果然如此。从喀什到敦煌的漫长路途上,蒋孝琬一直在给斯坦因讲述中国官场和中国民间的行事方式,使斯坦因觉得比再读几个学位更重要。到了莫高窟,所有联络、刺探、劝说王圆箓的事,都是蒋孝琬在做。

  王圆箓从一开始就对斯坦因抱着一种警惕、躲闪、拒绝的态度。蒋孝琬蒙骗他说,斯坦因从印度过来,是要把当年玄奘取来的经送回原处去,为此还愿意付一些钱。王圆箓像很多中国平民一样,对《西游记》里的西天取经故事既熟悉又崇拜,听蒋孝琬绘声绘色地一说,又看到斯坦因神情庄严地一次次焚香拜佛,竟然心有所动。因此,当蒋孝琬提出要先“借”几个“样本”看看,王圆篆虽然迟疑、含糊了很久,终于还是塞给他几个经卷。

  于是,又是蒋孝琬,连夜挑灯研读那个几经卷。他发现,那正巧是玄奘取来的经卷的译本。这几个经卷,明明是王圆箓随手取的,居然果真与玄奘有关,王圆箓激动地看着自己的手指,似乎听到了佛的旨意。洞穴的门,向斯坦因打开了。

  当然,此后在经卷堆里逐页翻阅选择的,也是蒋孝琬,因为斯坦因本人不懂中文。

  蒋孝琬在那些日日夜夜所做的事,也可以说成是一种重要的文化破读,因为这毕竟是千年文物与能够读懂的人的第一次隆重相遇。而且,事实证明,蒋孝琬对中国传统文化有着广博的知识、不浅的根底。

  那些寒冷的沙漠之夜,斯坦因和王圆箓都睡了,只有他在忙着。睡着的两方都不懂得这一堆堆纸页上的内容,只有他懂得,由他作出取舍裁断。

  就这样,一场天下最不公平的“买卖”开始了。斯坦因用极少的钱,换取了中华文明长达好几个世纪的大量文物。而且由此形成惯例,其他列强的冒险家们也纷纷踏来,满载而去。

  有一天王圆箓觉得斯坦因实在要得太多了,就把部分挑出的文物又搬回到藏经洞。斯坦因要蒋孝琬去谈判,用四十块马蹄银换回那些文物。蒋孝琬谈判的结果,居然只花了四块就解决了问题。斯坦因立即赞扬他,这是又一场中英外交谈判的胜利。

  蒋孝琬一听,十分得意。我对他的这种得意,有点厌恶。因为他应该知道,自从yapian战争以来,所谓的“中英外交谈判”意味着什么。我并不奢望,在他心底会对当时已经极其可怜的父母之邦产生一点点惭愧,而只是想,这种桥梁式的人物如果把一方河岸完全扒塌了,他们以后还能干什么?

  由此我想,那些日子,莫高窟里的三个男人,我们还应该多看几眼。前面两个一直遭世人非议,而最后一个总是被轻轻放过。

  比蒋孝琬更让我吃惊的是,近年来中国文化界有一些评论者一再宣称,斯坦因以考古学家的身份取走敦煌藏经洞的文物并没有错,是正大光明的事业,而像我这样耿耿于怀,却是“狭隘的民族主义”。

  是“正大光明”吗?请看斯坦因自己的回忆:

  深夜我听到了细微的脚步声,那是蒋在侦察,看是否有人在我的帐篷周围出现。一会儿他扛了一个大包回来,那里装有我今天白天挑出的一切东西。王道士鼓足勇气同意了我的请求,但条件很严格,除了我们三个外,不得让任何人得知这笔交易,哪怕是丝毫暗示。

  从这种神态动作,你还看不出他们在做什么吗?

家8

  美丽的梧桐就在我们住的那幢楼的前面,在花圃和草地的中央,在曲径通幽的那个拐弯口,整日整夜地与我们对视。

  它要比别处的其他树大出许多,足有合抱之粗,如一位伟丈夫,向空中伸展;又像一位矜持的少女,繁茂的叶子如长发,披肩掩面,甚至遮住了整个身躯。我猜想,当初它的身边定然有许多的树苗和它并肩成长,后来,或许因为环境规划需要,被砍伐了;或许就是它本身的素质好,顽强地坚持下来。它从从容容地走过岁月的风雨,高大起来了。闲来临窗读树已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某日,妈妈从北方来信:寒潮来了,注意保暖御寒。入夜,便加了一床被子。果然,夜半有呼风啸雨紧叩窗棂。我从酣梦里惊醒,听到那冷雨滴落空阶如原始的打击乐。于是无眠,想起家信。想起妈妈说起的家谱,想起外祖父风雨如晦的际遇。外祖父是地方上知名的教育家,一生两袖清风献给桑梓教育事业,放弃了几次外聘高就的机会。然而,在那史无前例的岁月里,他不愿屈从于非人的折磨,在一个冷雨的冬夜,饮恨自尽。我无缘见到他老人家,只是从小舅家读到一张黑色镜框里肃然的面容。我不敢说画师的技艺有多高,只是坚信那双眼睛是传了神的。每次站到它跟前,总有一种情思嬗传于我,冥冥之中,与我的心灵默默碰撞。

  浮想联翩,伴以风雨大作,了无睡意,就独自披衣临窗。夜如墨染,顷刻间我也融入这浓稠的夜色中了。惊奇地发现,天边竟有几颗寒星眨巴着瞌睡的眼!先前原是错觉,根本就没有下雨,只有风,粗暴狂虐的北风。这时,最让我心有戚戚的便是不远处的那株美丽的梧桐了。只能依稀看到它黛青色的轮廓,承受着一份天边的苍凉。阵风过处,是叶叶枝枝互相簇拥颤起的呼号,时而像俄罗斯民谣,时而像若有若无的诗歌。不知怎的,外祖父的遗像又蓦然浮上眼帘,似与这株沉默的美丽的梧桐有种无法言喻的契合。不求巨臂擎天的闻达,但也有荫庇一方的坦荡。

  次日醒来,红日满窗,竟是大晴。

  惦念的是那一树黄叶。推开窗棂,读到的树,竟是一个显山露水的甲骨文字;没有昨日那遮天蔽日的叶子,剩下的是虬树挺干。我的心像是被谁搁上了一块沉重的冰,无法再幻作一只鸟,向那棵树飞去了。这一夜的风呵,就凋零了满树的生命!而风又奈你何,坠落的终要坠落,无须挽留,你还有一身傲骨与春天之前的整个冬季抗争!

  于是,我读懂了美丽的梧桐的寂寞。不是慨叹韶华流逝的漠然,不是哀怨人潮人海中的孤寂,而是一种禅意,一种宁静和虚空的玄奥。服从自然又抗衡自然,洞悉自然又糊涂自然,任风雕雨蚀,四季轮回,日月如晦,花开花落,好一种从容淡泊的大度!不禁又感慨起外祖父的英年早逝,悲哀起他屈从天命的无奈,悲哀起那个年代的人们。

  又是一阵熟悉的树叶婆娑的沙沙声响,亲切地叩击着耳鼓。俯目望去,一个红衣女孩雀跃在那黄叶覆盖的小径,那模样似乎每一片叶子都在为她青春的步履伴奏。此刻,我的窗台上,扑进一阙蓬松的阳光,洒在案前昨夜未曾合上的一卷旧书上。

家9

  冬天雪

  说到冬天,人们常常会想到这样一种景象:冰雪覆盖、北风瑟瑟。这种让人寒冷发抖的季节,常常被诗人作家拿来抒发悲凉的情怀,本身就寒冷的北风也就变得愈发刺骨了。其实细想来,不论是玻璃窗上的冰花,还是热气腾腾的暖炉,不论是一家人未围坐在一起的餐桌,还是孩童红扑扑的脸颊,都是温暖的、温馨的、舒适的。这就是暖冬,温暖在心田的冬日…

  清晨,打开房门,外面一片雪白,千树万树的梨花在枝头竞相绽放,这么纯粹的色彩,这么赤诚的情怀。让我这个喜爱冬天的人儿,更为之沉醉不已。整个世界不再喧闹,人们放弃开车,开始步行。大人把孩子都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冻得通红的小脸颊洋溢着欢快的深情。一场大雪,将整个北国都变得柔情了。旭日渐渐从东方升起,一道道耀眼的光辉洒下来,照射在这篇洁净的雪地上,浑然间天地犹如融为一体,这么美的景象,或许只有在冬日才这么让人眷恋与神往。喜爱冬天,不仅仅是她纯白的雪季,还有那安静与祥和的氛围,以及那暂时告别车水马龙的宁静。深秋的红叶,在冬日里虽已不再炽热,但在白雪的映衬下却依旧那么耀眼。这个季节,瓜果已经不再飘香,但却依然甘甜可口,绿地不再泽泽生辉,但却依旧青葱爽朗。端一杯热茶,独处在这温暖的火炉旁,感受这北国家园的宽广与壮烈,风和日丽,份外清爽!

  午后,吃完午饭,静静地躺在床上,感受这一天之中最温暖最祥和的阳光,这么柔情的岁月,这么温暖的情怀。与夏日的炽热不同,冬日的阳光不会想让人逃避,似乎只有靠的更近,才会愈发地温暖。与春日的干裂不同,冬日的阳光不会那么地急躁,似乎成长的季节已经过去了,剩下的便只安静守候就好。与秋日的悲凉不同,我们在体味冬日阳光时不会带有不舍与遗憾,更愿意贴近阳光,感受冬日的温暖,静心期盼,倾诉衷肠。冬日不再寒冷,看着早上公园中跑步的人们,你便更够感受到这份冬日里特有的活跃;冬日不再寂寥,看着那些一早便去冬泳的人儿,你便更能够体会到这份冬日里所特有的朝气。冬日,是个温暖的季节,一丝丝阳光、一份份暖意、一点点期许,让我们在这冬日的气氛里,变得宽厚、充满期望。

  傍晚,感受夕阳西下是的壮美。残阳如血,沧海如画。庭院里盛开的腊梅,已褪去了春夏花朵的那种竞相绽放的稚嫩,多了一份稳重与成熟,在宠辱不惊的秋日里,静静地盛开,香气慢慢地弥散,也是愈发地让人沉醉了。携一朵梅花,放于鼻尖,在夕阳西下的光景里,慢慢行走,看那如火的残阳,欣赏这逝去之前的美好场面。是谁,在这秋日的景象里,将那份忧思唱地久远…是谁,在这俱寂的黄昏时刻,将那份安稳变成凝噎…云霞映日,天空驼红。加一件厚衣物,携一头披肩长发,出来走走。忘却那份带着伤感的渐渐显现的枯黄,不去遐想那愈显沧桑的容颜,拾起那份狂热的心脏,夹带那丝曾经年

  轻的梦想。那天上飞过的,地上走过的,河里有过的,哪一个生命不够炽热?哪一个个体不够鲜活?是啊,严寒,又能怎样…

  回味,这冬日里特有的洁净与温暖,感受这份祥和与丰硕。小桥流水,是一种仙境。冬日暖阳,尽显优雅。北方有粗狂的山脉,哪怕已经被浸染地有些苍凉,但蓬勃的朝气还没走远,来年的绿意仍然充满渴望;南方有优雅的小桥流水,即便在瑟瑟的寒风里已经有些干涸,但泉水的滋养还在,春姑娘的召唤声依旧掷地嘹亮。任凭残斜的.夕阳如何将深秋的光阴带走,平静的内心仍步伐充盈与丰厚。在这暖冬的季节中,带上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感受这冬天来临前最后的温情和厚重,谈笑间体味真情的流露,用心经营我们的生活,丝丝凉意的冬日在热气腾腾的火炉边,也会显得饱满而欣雀…

  冬日,白雪皑皑,清风舒畅,绿意无边虽已远去,但纯白宁静却更加能够长久。

  冬夜,皓月千里,寂静祥和,盛夏烂漫虽已不再,但祥和典雅也能诠释最美年华。我爱**这份温暖冬景,更爱这份祥和的冬境。

家10

  《冬天》矛盾

  诗人们对于四季的感想大概岂不同罢。一般的说来,则为“游春",“消夏",“悲秋",——冬呢,我可想不出适当的字眼来了,总之,诗人们对于"冬"好像不大怀好感,于"秋"则已"悲"了,更何况"秋"后的"冬"!

  所以诗人在冬夜,只合围炉话旧,这就有点近于"蛰伏"了。幸而冬天有雪,给诗人们添了诗料。

  甚而至于踏雪寻梅,此时的诗人俨然又是活动家。不过梅花开放的时候,其实“冬"已过完,早又是"春"了。

  我不是诗人,对于一年四季无所起憎。但寒暑数十易而后,我也渐渐辨出了四季的味道。我就觉得冬天的味儿好像特别耐咀嚼。

  因为冬天曾经在三个不同的时期给我三种不同的印象。

  十一二岁的时候,我觉得冬天是又好又不好。大人们定要我穿了许多衣服,弄得我动作迟笨,这是我不满意冬天的地方。然而野外的茅草都已枯黄,正好"放野火",我又得感谢“冬"了。

  在都市里生长的孩子是可怜的,他们只看见灰色的马路,从没有过整齐的一望无际的大草地。他们即使到公园里看见了比较广大的草地,然而那是细曲得像狗毛一样的草坪,枯黄了时更加难看,不用说,他们万万想不到这是可以放弃火来烧的。在乡下,可不同了。照例到了冬天,野外全是灰黄色的枯草,又高又密,脚踏下去簌簌地响,有时没到你的腿弯上。是这样的草——大草地,就可以放火烧。我们都脱了长衣,划一根火柴,那满地的枯草就毕剥毕剥烧起来了。狂风着地卷去,那些草就像发狂似的腾腾地叫着,夹着白烟一片红火焰就像一个大舌头似的会一下子把大片的枯草舐光。有时我们站在上风头,那就跟着火头跑;有时故意站在下风,看着那烈焰像潮水样涌过来,涌过来,于是我们大声笑着嚷着在火焰中间跳,一转眼,那火焰的波浪已经上前去了,于是我们就又追上去送它。这些草地中,往往有浮厝的棺木或者骨殖甏,火势逼近了那棺木时,我们的最紧张的时刻就来了。我们就来一个"包抄",扑到火线里一阵滚,收熄了我们放的火。这时候我们便感到了克服敌人那样的快乐。

  二十以后成了"都市人",这"放野火"的趣味不能再有了,然而穿衣服的多少也不再受人干涉了,这时我对于冬,理应无憎亦无爱了罢,可是冬天却开始给我一点好印象。二十几岁的我是只要睡眠四个钟头就够了的,我照例五点钟一定醒了;这时候,被窝是暖烘烘的,人是神清期爽的,而又大家都在黑甜乡,静得很,没有声音来打扰我,这时候,躲在那里让思想像野马一般飞跑,爱到哪里就到哪里,想够了时,顶天亮起身,我仿佛已经背着人,不声不响自由自在做完了一件事,也感得一种愉快。那时候,我把"冬"和春夏秋比较起来,觉得"冬"是不干涉人的,她不像春天那样逼人困倦,也不像夏天那样使得我上床的时候弄堂里还有人高唱《孟姜女》,而在我起身以前却又是满弄堂的洗马桶的声音,直没有片刻的安静,而也不同于秋天。秋天是苍蝇蚊虫的世界,而也是疟病光顾我的季节呵!

  然而对于"冬"有恶感,则始于最近。拥着热被窝让思想跑野马那样的事,已经不高兴再做了,而又没有草地给我去"放野火"。何况近年来的冬天似乎一年比一年冷,我不得不自愿多穿点衣服,并且把窗门关紧。

  我从来热爱乡村的冬天。我无法理解富翁们的情趣,他们在一年当中最不适于举行舞会、讲究穿着和奢侈挥霍的季节,将巴黎当作狂欢的场所。大自然在冬天邀请我们到火炉边去享受天伦之乐,而且正是在乡村才能领略这个季节罕见的明朗的阳光。

  在我国的大都市里,臭气熏天和冻结的烂泥几乎永无干燥之日,看见就令人恶心。在乡下,一片阳光或者刮几小时风就使空气变得清新,使地面干爽。可怜的城市工人对此十分了解,他们滞留在这个垃圾场里,实在是由于无可奈何。我们的富翁们所过的人为的、悖谬的生活,违背大自然的安排,结果毫无生气。英国人比较明智,他们到乡下别墅里去过冬。

  在巴黎,人们想象大自然有六个月毫无生机,可是小麦从秋天就开始发芽,而冬天惨淡的阳光——大家惯于这样描写它——是一年之中最灿烂、最辉煌的。当太阳拨开云雾,当它在严冬傍晚披上闪烁发光的紫红色长袍坠落时,人们几乎无法忍受它那令人眩目的光芒。即使在我们严寒却偏偏不恰当地称为温带的国家里,自然界万物永远不会除掉盛装和失去盎然的生机,广阔的麦田铺上了鲜艳的地毯,而天际低矮的太阳在上面投下了绿宝石的光辉。地面披上了美丽的苔藓。华丽的常春藤涂上了大理石般的鲜红和金色的斑纹。报春花、紫罗兰和孟加拉玫瑰躲在雪层下面微笑。由于地势的起伏,由于偶然的机缘,还有其他几种花儿躲过严寒幸存下来,而随时使你感到意想不到的欢愉。虽然百灵鸟不见踪影,但有多少喧闹而美丽的鸟儿路过这儿,在河边栖息和休憩!当地面的白雪像璀璨的钻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或者当挂在树梢的冰凌组成神奇的连笔都无法描绘的水晶的花彩时,有什么东西比白雪更加美丽呢?在乡村的漫漫长夜里,大家亲切地聚集一堂,甚至时间似乎也听从我们使唤。由于人们能够沉静下来思索,精神生活变得异常丰富。这样的夜晚,同家人围炉而坐,难道不是极大的乐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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