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是一个喜欢有年代感东西的人,连带着对感动的定义也是那么的年代感,给感动的方式同样的具有年代感。
——題記
有一个深交的朋友,最喜欢的休闲方式是听歌。比较不同的是,她家里有电脑,有手机,但对她来说这些东西就像透明的墙一样,入不了她的眼睛和耳朵。在她的房间里有一个书柜,打开,一层满满的厚皮书,一层摆放得无比整齐的磁带,还有桌上老旧的录音机。
朋友就是喜欢以这种在这个时代不入流的方式听那些不入流的老歌。六、七十年代的唱腔有些咿咿呀呀戏曲的味道,空灵的,悠长的,让人听了会落泪的。朋友说,那录音机,还有柜里的一些磁带,是经了三代人的手,听了三代人的年岁的。最开始是在朋友的爷爷那儿,爷爷那个时代,电视还是黑白的,一打开经常一片雪花的那种,那个时候,磁带里的歌人人都会哼唱,而爷爷就是听着里面的歌哼着里面的歌认识奶奶的。后来朋友的爸爸长大了,听着时常混着杂音的带子长大了。正值年华的青年离开了长大的老房子到城里打工,住在一点点大的闷热的屋子里,爷爷让他年轻的孩子带上录音机,老人家唯一的娱乐没了,每天埋头苦干。孩子在小城市里埋头苦干,回家里有了委屈不能哭,听着咿咿呀呀的歌声想家。后来朋友的爸爸熬出了头,和朋友的妈妈结婚了,有了朋友,一家人到大城市里住,那有着汗水和泪水的录音机覆上了层沉的灰,被遗忘在老屋子的角落里,连爷爷也不曾去听过了。
直到有一年朋友虽爸妈回了老家乡,那时候朋友已然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了,朋友在角落里翻出了录音机,在旧柜子里翻出了几盒磁带,都附着厚厚的灰。朋友拿着那录音机问爷爷,能不能把这录音机送给她。爷爷看着录音机很久没说话,好似陷入了长久的沉思。爷爷说,看见这录音机,就好像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午后,爷爷干完了农活躺在藤椅上摇着蒲扇,奶奶在一旁给年幼的孩子缝着布鞋,那时候的他们还值年轻,一晃眼时间却已经悄悄的走过了大半身,怎么也回不去了。后来朋友的爸爸也看见了,开始在一旁和朋友念叨着他年轻时候的奋斗时,每天在工厂里看着粗重又没出息的活儿,起得早干得晚,回了家星星和月亮都要看不见了,在狭窄的屋子里自己给自己做着只有两根青菜的煮面,破旧的风扇咯吱咯吱慢慢悠悠的转着,把磁带放进录音机,听不懂唱的什么,但也能跟着哼两句。日复一日,在有着曲调听不懂的歌里熬出了头。然后,就不愿再想起以前的辛酸时,连带着歌也不愿想起了。再后来,朋友把录音机和磁带带回去了,拿到店里修了修,录音机还能用,磁带太久远了,有些听不了了,朋友就托人从旧货店里,去网上,去淘带子,终于集满了从前爷爷爸爸记忆里的老歌。我问朋友,走过了两代人记忆的录音机和带里的歌,她是否能够懂歌里悠远缠绵的情感。朋友说,不能听懂全部,有太多歌里的情感不是她能懂的。我又问,那你听这些老歌,听的究竟是什么?朋友说,是两代人装满了感动的'回忆。不久以后,我离开了朋友所在的城市到其他地方读书,与朋友的交流不似以前那般密切。但偶尔的一次电话,我们还能像以前那般聊得热切。到了我初三的那年,我们互相的忙了起来,足有半年没有通信。直到中考毕业,我以三分之差与高中失之交臂。知道结果的那个晚上,我知道父母很失望,得到的是无尽的责骂。我在没有人的街道上打通了那个朋友的电话。
半年后的一个小时里,我嚎啕大哭,电话那边的朋友在我述说的时候安静的听着,在我抽泣的时候轻声的跟我说,没关系,现在我们的起点不一样,但终点一定会是一样的。她说,她相信我。那个晚上,连月亮也没有。第二天早上,我开始后悔。那么久才有的一通电话,被我用来诉苦。之后她没有再打电话过来,我却也没有打给她,那段时间我的心情还跌在低谷之中,我只怕在打给她会是我又一股脑的倾诉。一个星期后,我在楼下的信箱里给父母取报纸,一叠报纸之下,还有一个薄薄的信封。最普通的那种牛皮纸黄的信封,没有再多花样。信封上的署名是朋友的名字。信封里的信纸也很普通,是中学生用的那种暗纹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上面通篇的密密麻麻的小字,和朋友以前的字迹一样还是那么的丑,没有变。朋友在信里写了很多她发生的有趣的不愉快的事,她说她想了很久要不要给我打电话,但又怕听到我的声音会忍不住和我一起悲伤。她说她希望能让我快乐些,最后她决定给我写信,信可以保存很久,可以在她没有给我打电话的时候陪我。
最后,朋友在信的末尾说:明天记得到车站接我,我可不知道你家在哪啊。我不得不承认那天下午我有多么的丢脸,比中考后得知结果的那个和朋友在大街上诉苦的晚上还丢脸。毕竟那个晚上是什么都没有的,看起来只有我一个人在唱独角戏。那个下午我却像小丑一样,身旁进进出出的人们看见了我从拿到信时的惊讶诧异到看完信后的泣不成声。但是就算是小丑,也是被感动碰撞了心的小丑。朋友所定义的感动太独特了,是那录音机与磁带里的老歌,装满了昏黄回以的咿咿呀呀的唱腔,陪爷爷奶奶父母走过了多少岁月的录音机与磁带,是人们现在不再触碰过的一封薄薄的信,是太多太多不属于现代了的东西。但朋友给的感动又那么那么的简单,就是无条件的相信我,然后悄咪咪的跨过城市又瞒着我,然后也不跟我说她来了,可第二天就是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太简单了,太容易击溃人的心房了。朋友所定义的所给的感动太独特,是那种带着年代感的味道,有一种老老的感觉的感动。但也是最容易走进人心里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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