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特指亲属之间的那种特殊的感情,不管对方怎样也会爱对方,无论贫穷或富有,无论健康或疾病,甚至无论善恶。以下是小编收集的亲情关系处理办法,欢迎查看!
联系
我们与家庭始终联系在一起,甚至与那些我们根本不了解的人之间也可能存在着某种联系。
对家庭成员的感情联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有人经常说:“我的母亲对我并不重要,我和她没有什么感情!我能感觉到的只有和父亲的感情。”而在家庭系统排列中看到的事实则完全不同。
父母与孩子,或者说孩子与父母是不可分离的。尊重与父母的感情联系特别重要,而父母也必须意识到这种联系。
在与来访者的接触中我发现,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并不总是与心灵深处的相吻合。有一位男子来我的咨询室是为了解决他的就业问题。结果涉及到一些完全不同的东西,后来他说他在30年前生过一个他从未见到过儿子。尽管他的意识把这个儿子几乎已经忘了,但他的心灵仍然记得。
我们与家庭的联系是不可分割的。孩子把这种联系视为爱和幸福,这与孩子在家庭中如何成长或者夭折无关。这种爱是第一性的,也可称原始之爱。
在孩子的眼里没有什么善恶之分的合理标准。对于一个孩子来说,父母认为好的东西永远都是好的。不管良知的钟摆偏向哪边,确保家庭关系的目标始终不变。
秩序
可能一听“秩序”这个词,就使有些人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但是,一旦秩序被打乱,势必出现混乱。
在家庭中,这种秩序是通过“时间”,通过先来后到的规则建立起来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这种先来后到的意义处处可以体会到。
秩序同样也要求那些死去的私生子或生下来就离开人世的孩子也能被正式接纳到家庭中来。
如果第二个妻子嫉妒丈夫与前妻所生的孩子,那么这种自然顺序也会遭到破坏。对于丈夫来说,这些孩子始终排在第二个妻子的前面。妻子只有满足于自己的二等公民现状,才能使婚姻幸福,因为她没有嫉妒的权力。
如果人们在自己的家庭中服从这种秩序,他便会获得一种轻松的感觉。
平衡
只有平衡供求关系才能保持人与人之间的正常交往。
只有父母和孩子之间才有可能不平衡,因为父母主要承担了给予的角色。将来孩子再把从父母那里得到的东西继续传给下一代,到那时这种供求关系才能达到平衡。
一种良好的夫妻关系不仅要求平衡供求关系,同时要求接受方回报给予方的应该多一些。这样给予方付出的将会更多,婚姻或伴侣关系会因此更加和睦更协调。这种供求关系越好,双方也就越幸福。然而这也会产生一种让有些人感到害怕的影响:感情联系的加深。
谁如果主张自由,他对供求投入的份额就不会大。一个人如果认为他不需要获取,只需要付出,他就是认为自己比别人更强,而且很快会感到孤独。婚姻或伴侣关系不可能长期承受这种不平衡。关系破裂是想象之中的事。
一个女士与她还在上学的男友搬到一起住。她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她不但替他付房租,而且还承担了他的学习费用。她气愤地说道,毕业后,这个男人趁她不在时便拿着自己的行李走了。伴侣关系从此结束。
其实这个男人除了一走了之没有别的办法,因为供求平衡已被完全打破。双方之间的对等关系已不复存在。
无论男女,双方都必须各自承担自己的事情。
如果一个有钱的女士嫁了一个没钱的男人,这种婚姻通常是不稳固的。妻子始终是给予方,而丈夫是接受方。时间一长这位无法达到平衡的丈夫便会受不了。
海灵格对老夫少妻有一个恰如其分的措词:关键是要弄清其中一方是否“已经有过未来”而另一方还“没有过”。如果年轻女士因此失去了与一个年轻男子结合会得到的某些东西,例如孩子,那么她会对她的丈夫进行报复。
在伴侣之间,有人拒绝接受,常常是为了维护他的尊严和自由,但内心又往往感到不平衡。
负罪感与清白感
按照海灵格的观点,只有受害者要求罪人赎罪,和解才有可能实现。
适当的妥协在教育中十分重要。如果做母亲的过于严厉,爱便会离她而去。为了把爱留住,她必须作出让步。然而如果母亲不讲原则,这同样会伤害孩子。
孩子常常主动承担不幸婚姻的恶果
如果父母的婚姻不幸福,孩子便主动承担责任。孩子通过忍受痛苦去补偿父母的不幸。海灵格劝告这些孩子: “这不关你的事,这是你父母的事。他们不顾一切地只图一时快乐,应该付出代价的是他们。”然而对孩子来说,采取这种态度要比感到有负罪感困难得多。
原谅是对待过失的一种错误方式
不仅原谅会带来不良的后果,请求原谅同样是十分糟糕的事情。人没有原谅的权力。如果有人请求我原谅,这等于他把责任推给了我。
原谅妨碍双方的平等相处,造成了上下之间的落差。
原谅常常用来回避冲突。如果受到伤害的一方原谅了对方的过失,其结果常常并不见得好。
如果有人深深地伤害了我们,而我们却装成根本没有受到伤害一样,这样做毫无意义。对方有权利面对现实,而我们也应该把受到的伤害表达出来。
海灵格说,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幸福通常长久不了。
为了维护双方关系,受害者在要求对方付出代价时应当把握好分寸,而且要真心实意地接受对方的补偿和赎罪。如果没有这种努力,就不会有和解。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婚姻和伴侣关系的危机达不成和解的原因不在犯错者,而在受害方。受害者心中有气,并总觉得自己有理。受害者常常拒绝对方,好像根本不需要对方。面对这样的受害者,犯错者始终没有机会补偿自己的过失!
不幸事件与负罪感
如果我遇到比别人更严重的命运打击,顺从让我去服从命运的安排。不是我去决定命运,而是命运决定我。
良知的作用
所有涉及他人的行为都伴随着一种负罪或清白的感觉。良知高于意志。
在感情联系方面,我们所体验到的清白是对家庭的归属感,有罪是对家庭关系的摆脱。我们所体验到的感情联系方面的罪过是一种严重的罪过。
在供求平衡方面,我们体验到的清白是一种无拘无束和轻松自在的感觉,而有罪则是一种责任和义务。
在秩序问题方面,我们体验到的'有罪与清白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在认为秩序是现行规则的情况下,清白便是忠诚和认真,有罪则是逾越和害怕惩罚。
当(感情、供求、秩序)这三方面发生冲突时,良知也为每一方服务,于是便形成了良心的冲突。让我们看一个秩序与感情关系和爱相互抵触的例子。父亲惩罚他那不听话的儿子,办法是让他去收拾地窖两个小时。如果父亲让儿子在地窖干两小时的活,这样做尽管有利于秩序,但不利于爱。因此好的办法是父亲提前半小时把儿子叫上来,把剩余的部分免掉。
良知的局限
良知不仅把我们连在一起,同时也把我们与他人隔开。为了获得归属感,我们便剥夺了他人的归属感,只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这种我们的良知为维护对群体的感情联系强加给我们的行为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最恶意的行为往往是因为最善意的良知酿成的,而最善意的行为又常常是最恶意的良知所致。化解矛盾,促使和平的善必须消除那些良知由于对群体的感情联系强加给我们的限制。良知遵循某种隐藏在事物内部的法规,而善只能显出效果才能得到体现。
家族良知
我们所出生的家族与我们的命运无可分割地连在一起。
我们常常因凭个人良知作出判断而与家族良知发生冲突。(天下有雪注:几乎所有家庭中的问题都因此而起。)
家族良知是一种隐蔽的深层良知。这是一种家族所有成员的秩序和平衡意识。
我们都被家族良知卷入了他人的罪过、清白以及他人的思想情感之中。所有被家族排斥在外的、被错怪了的、被遗忘了的和死于不幸的人通过这种方式与我们连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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