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同桌的作文6篇,欢迎大家分享。
同桌的作文 篇1
我的同桌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女生,她有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单眼皮。这正是她郁闷的事,她总是跟我讲,为什么她没遗传到她妈妈的基因呢?——双眼皮,大眼睛。
她喜欢大眼睛,所以总是买双眼皮贴回来,还会经常跟我说:“像你多好呀!省掉了买顺眼皮贴的钱。”每当这时,我 就会回她:“单眼皮也有好处呀!单眼皮女生可爱呢!”
我的同桌还是个很爱唱歌的女孩,她唱歌特别好听,所以我总是吵着要她唱歌给我听。我们俩坐在一起可闹了,经常上课讲话、吃东西。有时候买的吃的,硬是要留到上课吃。因为上课吃东西才爽呢,也是一种挑战呀!
每次上晚自习的时候,老师很少来的,我们开始说好这节自习课看书,下节自习课咱们聊天。可是每次的结果就是,写着写着就聊起来了,一聊就是两节自习课。下课后,我们互相看着对方,“又浪费了两节自习课呀!哎!”
也许是我和她很投缘,所以我们相处的很愉快,关系也一直都很好。
同桌的作文 篇2
开学第一天,班主任排座位,同学们站在走廊里,都互相不熟悉,但还是三五成群的互相询问着对方并介绍着自己。
“安静!安静!大家按照高低个排好队。”班主任拍着手掌大声喊。我在人群中随便一站,没想到还不合适了,“嗨!你应该站在我前面,我比你高。”一个胖乎乎的马尾辫拍着我的肩膀说。我看了她一眼,比我高?并没有!她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比你高一个头发丝呢,你看!”她往上揪着自己的头发给我比划。样子有点滑稽,她接着又说“估计我俩是同桌,你看,咱俩都胖,坐在一起就是"合肥"啊,老师怎么舍得拆散咱这个组合。”周围的同学哄一下都笑了,我觉得有点尴尬。
果然如她所料,我俩成了同桌,我的新同桌王凌云同学实在是太活泼幽默了,自黑起来也真是下得了嘴啊。
有次有个同学搬了个三条腿的铁凳子,放在桌子底下的时候高了一点点,她看到了说:“我可以帮你变矮。”同学们都很好奇,还以为她有好法子,没想到她说“让给我坐一下午至少能矮五厘米。”同学说“你虽然胖,也不至于吧”。她就说“就我这吨位,就我这重量级人物往上一坐,它还敢不矮。”同学们都哈哈大笑。
自从和她同桌以来,每天课间都笑声不断,王凌云虽然很爱开玩笑,但还是很尊重人的,经常自黑,但从不黑别人。同学们都很喜欢她,连带着我这个内向的人也爱说笑了。
都说幽默是高情商的表现,我觉得非常的对,每天让周围的人在枯燥的课业中间能一起欢声笑语放松一下,时间变得一下子没那么难熬了,每天都过得飞快。
王凌云,希望我们一直是同桌,做两个开开心心的小胖子!
同桌的作文 篇3
我同桌是一个拿着农村户口的人,而我是一个拿着城市户口的人。我一直以为他是一个不快乐的人。平凡的我不用去为生计操劳,而他却时常为家庭分忧。开始的我很嘲笑他什么都不懂,电脑、数码相机……等等一切高科技的东西,他的身上永远不会有什么名牌衣服,NIKE阿迪达也不知道。现在我才知道真正不懂生活的人是我。
――他4岁
那年他得了一种病,身上起了一层红斑。村里的人没什么文化,怕被传染。看到他都会害怕的地躲开,曾经的玩伴也被父母告告诫不许与他玩耍。他对我说,那时的他真的很孤单,很寂寞。虽说一个4岁的小孩不知道什么,但是他也能体会到同邻人,村里人躲避的目光。村里的小孩都比较早熟,他不敢跟父母讲,只好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哭。这时候的我对于他有多了一份同情,我为他的身世感到可怜。他说那时的他已经知道苦往心里咽,每天依旧会以微笑面对大家。从小的他唯一吃过的零食就是别人买给他的棒棒糖。我无法了解一个那么小孩的心情,真的很痛苦吧!
――我4岁
“妈妈、妈妈,你看那卖冰棒的爷爷走过去了。”那是我稚嫩的声音,目光停留在那一辆冰棒车上。“你这个小鬼头,想吃就说嘛,妈妈给你买。”“妈妈真好,我爱您,好爱好爱。”我紧紧的搂在妈妈身上。虽说小时候的我不是什么都有,但父母还是对于我的要求还是会尽量满足。我为自己感到庆幸,没得说,我有一个幸福的童年,有父母爱着,亲人宠着。
――他9岁
那个时候的他在为他的学业着想。没办法家境的困难使他不得不一度辍学,4年级这一年他是勉强读过来的。每一天早上他总是早早地起来,喂猪、煮饭……所以他总是有做不完的家务,为他的父母分忧。可就在9岁时,他家的经济实在不能供他继续读书了。因为成绩优异,最后还是在村委会的帮助下继续上了小学。他对我说,当时的他听到不能读书的消息真的很伤心,可是作为父母的子女他又不能不为家庭着想。这时候的我开始认识的到我原来对他的行为是多么的愚蠢。
――我9岁
(家中)在那时我家有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别提有多开心了。“爸爸,爸爸,这个怎么玩呀,这就是电视上说的高科技吗?看起来好爽呀!”我摇晃着脑袋,缠着老爸教我玩。“来,爸爸教你,你怎么感谢爸爸呀!”老爸一脸爱怜的看着我。“我把糖糖给爸爸好吗?”“恩,真乖。”
(学校)我的学校生活我很满足,老师关心着我,同学喜欢我,每个人都对我很友好。我很开心。我的世界不属于忧愁,上帝永远照顾着我。至少我是怎么认为。
――他12岁
12岁他的成绩没考好,父母又决定让他不读了,就在家里务农。他恳求着父母说,他上中学后一定以更加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父母拗不过倔强的他,只好决定让他把初中读完。他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学习很刻苦。虽然同学们都很嘲笑他,但他丝毫不在意。快乐的对待着周围的人,他说我是第一个听完他的.童年人。我开始敬佩他了。
―我12岁
才上中学,我很苦恼,虽然同学对我也很好,但是我依旧怀恋着小学的生活,把自己关进自己建造的牢笼中。写大篇大篇的矫情文章,只为了让他们看见我是多么多么的忧伤。当时的我问他:“你为什么会如此的快乐。”他没有回答,只是给我讲了他的童年生活。听完我依旧不解,一个对于我来说是一个悲惨的生活,为何他还一直快乐的生活。
“我并不觉得我的生活有多么可怜,我想我应该庆幸我的父母给了我生命,让我来到这个世界。我知道我的家庭并不富裕,但是比我困难的家庭还有很多。更何况他们哺育了我成长,我应该以优异的成绩去报答他们,以微笑去迎接生活。”这是他回答我的话,虽不是什么至理名言,却是一个普通农村小子对生活见解。
这时的我突然记起涵涵的歌:天空透露着微光,照亮虚无迷惘,在残垣废墟之中,寻找唯一梦想,古老的巨石想象,守护神秘光芒。清澈的蓝色河流,指引真实方向,穿越过风沙,划破了手掌,坚定着希望去闯……
同桌的作文 篇4
时间在漫漫长河中悄然经过,带走了那些珍贵的记忆。沿途的风景一直在变,每年的经历也都在生命中发出璀璨而又夺目的光。时间在留下灿烂了人生的美好时,也留下了让我无奈的人和事。例如,我的同桌。
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小学升至初中,身边的人和事物在不断地随着时间变换。而我身边的同桌,也是一个接一个的让我感到无语和好笑。
就以你为例吧。你是一个让我倍感神奇的人。初见你时,觉得你像书中所写的那样,给人一种温润如玉,谦谦书生的感觉。但事实证明“理想和现实还是有一定差距的”这句话终究是没错的。在接触你一段时间后,我发现,你是一个脑回路极其神奇的人,你经常会做出一系列让我匪夷所思的事情。
这不禁让我怀疑,我当初是怎么认为他会有温润如玉的气质的?不过想想也很正常,毕竟,当初他一直都在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厚重的镜片后面是一双明亮有神的眼睛。嘴自若有若无的笑意,也难怪会迷惑我了。你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存在,你的某些“恶劣行径”会让我气的牙痒痒,但你的一些小细节却又会让我对你的不满消散。你那温暖人心的细节,真的,会让我对你的印象有改观。
同桌于我而言的印象是什么呢?同桌是那个一支笔不带,然后向你侵略的人;同桌,是那个上课顶风作案,也要和你说悄悄话的人;同桌是那个无聊到在一张桌子,还要给你传纸条的人;同桌是那个总是嘲笑你的人。那些你与同桌一起做过的幼稚、可笑的事情,也许在若干年后回忆起来时,你会认为,那是你中学时代,最幸福的时光了。那些你与同桌在教室里肆意挥洒的青春,真的,会是你一生的美好。
在每个人的青春里都会有一个印象深刻的同桌,他(她)的存在不是为了让你失去什么,而是为了让你明白,这世界上,那个让你又爱又恨,提前体会过友情的人,就是同桌。同桌,可是比友情还要纯粹、可爱的存在啊。
同桌的作文 篇5
我的同桌是个闻名于班的书呆子——邹世成。一年365天,没有几天不看书的,什么《三国志》、《王子复仇记》等等书都爱看,怪不得长着一对大眼睛,可能是为他看书“服务”的吧。可是他这些书好象对他学习没什么帮助,每次考试都比不上名列前茅的我,因此我瞧不起他,常常因为把我的学习用具碰掉或是把我的本子弄脏这样的小事而遭到我的痛骂乃至报复。
刚刚开学不久的一次写字课,我的钢笔出了故障,无论用多大的劲,怎么也写不出字来,我气极了,把钢笔狠狠一甩,不好,几滴墨水甩到了他那雪白的衬衫上,顿时衬衫上绽开了朵朵小蓝花。惨了,这下他一定会因为前几天的事而报复我,想到这,我不由得紧张了起来。
几天前的一次写字课上,他不小心把墨水甩到了我的本子上,立即向我赔了礼,道了歉,可我还是不依不饶,不但让他给我擦干净了本子,而且还和我的“同党”串通一气,让他冤枉受了老师的一顿批评。
哎,事到如今,也只能等着他来报复我吧。我只好硬着头皮对他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可他的态度出乎我的意料,他只微微一笑说“没关系,做个纪念吧。”
此时此刻,我感慨万千,相比之下,我是多么的自惭不如啊!
同桌的作文 篇6
有这样一个陌生的同桌,我的学校生活自然丰富多彩,这是我进入中学以来的结论。
我的同桌王,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像个文质彬彬的书生,脸上总是长着芝麻大小的痘痘。有趣的是,好像他的左右脸交替出现,我们就嘲笑他,他也不肯对痘痘表现出偏心,他总是不屑一顾。因为他个子挺高,走路有点驼背,可能是因为坐久了,突然站起来,腿脚都麻了,走路一瘸一拐。整个人看起来有点滑稽。
他的学习总是碌碌无为,大大咧咧,以至于总是被班主任请去喝茶做作业,或者被部门主管老师批评。犯错三五次是必然的,对他来说也是惯例。一开始我们一个劲儿地嘲笑他,认为他学习太粗心。后来,我们发现班主任成立了一个小组来隐藏组织。原来我们几个队员的成绩是并列在一起的,排名是小组总分。王自然成了我们延台的关键人物。然而,我们很生气,不得不耐着性子看完他的作业。如果作业没写完,班组长一定会接案,给;作曲。写得不认真,班组长板着脸下令重做。令我们高兴的是,王的性格很温和,大家都不敢反抗。在老师和队员的压迫下,他的作业按时交了,什么也没丢。
在课堂上,王展现了精彩的一面。语文课上,当老师问到《西游记》的主要情节时,王滔滔不绝,不仅主要情节准确,而且不为人知的地名和士兵、螃蟹的姓名也能凑在一起,让同学们惊喜地欢呼鼓掌。王说他恋爱了,双手不停地在空中指指点点,手指呈兰花状,讲故事、唱歌都相当优雅。老师笑的时候,小王说,收起你的兰花手指,站好,注意那个让大家哄堂大笑的台风。这种课堂焦点出现过多次。
平时也仔细观察他。虽然他写不好作业,但他绝不是一个不喜欢学习的人。他花了很多时间看课外书,都是文史哲精,历史故事得心应手。也许是小学太随便,才造就了这么奇怪的天赋。
在中学环境的洗礼下,我相信王会全面发展的。我们的中学生活会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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