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酒事儿
酒是村庄的第二条河流,看不见浪花,却一直沸腾在村庄的脉管里。没有酒,村庄的树照样儿生长,鸟儿照样儿飞翔;没有酒,村里的老少爷们却是叶子萎蔫的老栗树,是无力飞翔的山雀儿。
友叔盘着脚坐在椅子上,一手摩挲着脚丫,一手搓捻着几个炒得有点发糊的花生米,嘴巴一张一翕地咂巴着,不时地瞄一眼桌角的半碗白酒。随着喉结的蠕动,嚼得半碎不碎的花生送下肚去,摸脚丫的手一抬,脖子一仰,斗笠碗子在光影里一闪,刚刚碰触嘴唇,半碗白酒便已在嘴里打着旋儿,待茶碗放下,友叔才双唇紧抿,舌尖上卷,咕嘟一声,酒水携着满嘴的花生末冲下肚去,再咂巴一下嘴唇,很深长很畅快地吁出一口气,左手将一粒花生米扔进嘴里,边嚼着边看门外的阳光。友婶吃过饭端着簸箕在喂鸡,核桃树荫下,几只老母鸡咯咯咯地忙着啄食。友叔从心里佩服那些母鸡,不用菜肴,不动烟火,也不用喝酒,几粒玉米咽下嗉子,便快乐得连蹦带跳。喝过酒的友叔,脸开始涨红,嘴角眯起微笑,穿过核桃树叶的阳光丝丝缕缕幻化着,友叔的眼神便有些迷离。每顿饭都要喝一碗,没有酒的饭食不论荤素,友叔就提不起精神,一口馒头在嘴里嚼半天就是不往嗓子眼里走。不去想没有酒会是怎样的生活,不到二十岁就是一个忠实的酒民,菜肴不拘多少,菜肴少时,一块咸菜,一个蒜瓣,一只煎蚂蚱,友叔照样喝得醉意醺醺。酒质不讲优劣,瓶装桶装袋装,外地白酒本地小灶酒,只要顿顿有酒,友叔就心满意足。缺少了酒在嘴里旋转浸泡的感觉,友叔走路的双脚仿佛踩在棉花团上,轻飘飘的,锄柄攥在手里更是感觉有气无力,整个白天都是哈欠连天,日头变得格外漫长。没有酒的日子容易犯困,去棒子地里薅草,半垄沟子还薅不完,倦意就沿着腿脚爬上来,友叔趔趄着身子蹲坐在垄沟里,斜倚着几棵玉米秸一觉会睡过晌午头。
是谁最先酿出了第一碗酒,是谁在最初的品尝之后醉倒在酒碗旁?酒,真该算是人类伟大的发明,酿酒和敢于尝酒的人真该是伟大的创造者。不见得就是杜康,杜康之前的漫长岁月也绝不会是酒的盲区,杜康只是一种酒文化,一定会是先有酒才会有酒文化,酿出第一碗酒一定会是偶然,杜康或许只是酿酒这种专利的拥有者,很难说是酿酒的鼻祖。这些,友叔理不清,也懒得去思考,碗中乾坤大,壶中岁月长,只要打开橱子门就能摸出酒来,友叔就觉得日子简单滋润,滋润得像院子里刚啄食完棒子粒的公鸡母鸡,伸伸脖子,拍拍翅膀,嬉戏打闹累了,找个土垃窝打转转,自个玩得不亦乐乎。土地里能长出庄稼,栗树核桃柿子苹果都能结出果子,没有什么愁肠挂怀,儿女都在山外,各忙各的事,儿女的事想管也管不了,有些忙想帮也帮不上。该放下的都放下了,除了手里的酒杯。与酒长相厮守的时日一多,友叔像枝头吸足了阳光的老柿子,越发咂摩出生活的况味,原来,所有的忙碌和繁琐,都会走向平静和简单,所有的坚硬和青涩,都会变得柔软和沉稳。
村庄多半的故事浸泡在酒里,那些故事,伴着岁月,在或浓或淡的酒香里发酵。酒能让整个村庄兴奋起来,这简单清澈的液体,让每一个接触它的躯体,眼神变得浑浊,神智变得躁动,喜事丧事,亲戚往来,酒以它特有的能量烘烤着,搅拌着,迷乱着,改变着。酒一直静候在人的身边,无酒不成席,酒才是席间最大的媒介。客套话,挖苦语,都会拿酒说事儿,把酒话短长,借酒传音,三杯两盏,脸儿变红脖子变粗,眼睛瞪得溜圆,觥筹交错之间,平日秘而不宣的话语可能会合盘托出,往日的龃龉摆在了桌面上,多的是化干戈为玉帛,当然,摔碟子砸碗掀桌子,拂袖而去的人也不在少数。再深藏城府的人在酒面前也可能会原形毕露。酒是卤水,把人这块豆腐点得服服贴贴。
老桂哥是在年初一下午不见踪影的,一家人吃饭喝酒一直到下午两点多,桂嫂收拾碗筷时看见桂哥踉跄着出了大门。临近傍晚,隔壁三嫂来请桂哥过去喝酒,桂嫂话机都打热了,也没有打听到桂哥的下落。桂嫂着了慌,刚想出门去找,恰好去村北老宅喂猪的儿媳回来了。儿媳说,别找了,我爹在老宅猪圈里睡觉呢!等赶到猪圈,桂嫂还是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桂哥躺卧在猪圈里的稻草上酣睡如泥,鼾声如雷,大白猪躺在他不远处也呼呼地睡着了。猪是吃了桂哥呕吐出来的酒饭醉倒的,桂哥的嘴角脸上还留着猪舔过的痕迹。桂哥就这么和大白猪相拥了一个下午。不知道桂哥有没有梦见嫦娥,当大白猪舔着他的唇腮时,他该配合着梦见一场风花雪月,他还会是那场花事的主角,猪圈一梦,销魂摄骨,胜却人间无数。
桂哥是和三个本家的嫂子喝的酒。年初一拜完年,看看将近饭晌,桂哥摆下几个大年夜的剩菜,倒上一碗酒,举杯欲饮,三个本家嫂子就进门了。妯娌叔伯之间和谐融洽,桂哥桂嫂没怎么招呼就都围坐在了饭桌旁。桂哥就放猛话了,今天谁不喝酒就是纯娘们!三个嫂子吵嚷的声音盖过窗外的二踢脚,都嚷嚷着不喝,桂哥的劝酒词更是豪情万丈,只要你们娘们不管谁喝一碗我就陪两碗!在河对岸住的二嫂子接了话茬,谁说话不算数就是狗熊!说完,端起茶碗,脖子一仰,咕嘟一声,一碗白酒没了踪影。桂哥有点傻眼,心里有点发毛,话说得有些满了,可又不能不认帐,三个嫂子看他的眼神都有点发绿。三十六计,喝为上计,筷子在盘子里两个来回,桂哥两碗白酒就下了肚。昨晚喝下的酒还多半在肚子里打转,又来两碗,桂哥的胃里开始烧灼。其他两个嫂子依样画葫芦,不依不饶,桂哥只有四碗齐收。
房子怎么有点晃,抓不住地晃,双腿开始发软,桂哥使劲地拉动眼皮才不至于睡倒在桌子旁。嗓子发紧,腹部阵阵上涌,光顾着说话,没怎么吃饭,胃里却是翻江倒海,沸水般滚开。桂哥想起身离席,二嫂伸手就拉住了他的衣角。怎么离开的家,什么时候到的老宅,为什么会躺在猪圈里,桂哥压根儿就想不起来,想不起来也就懒得再去想。喝醉了酒,暂时的失忆使桂哥抹掉了和猪在一起的记忆,别人的戏谑似乎和自己无关。关于醉酒,桂哥尝试过很多的花样,体验过各种版本的醉酒方式,现场醉,事后醉,心情抑郁醉,狂欢烂醉,与猪共眠只是醉酒的最新升级版。醉酒不是目的,要紧的是喝酒的过程。闷了烦了愁了倦了,喝酒!酒入愁肠,点点是挠心事,东山的核桃西山的板栗,北沟里的棒子圈里的家畜,山外上学的孩子,卫生院里躺着的老娘。倒一碗儿,再倒一碗儿,但求一醉,醉了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嫁闺女娶媳妇孩满月娘生日,喝酒!喜事宴上吆五喝六,猜拳行令,喝到日触西山,面红耳赤,腿脚蹒跚。丧事也喝,举杯送过奈何桥,醇廖犹似孟婆汤,抛却世间烦恼事,醉里他乡是故乡,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不求身后名,但享眼前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喝酒!穿开裆裤走过来的童年伙伴峰子,刚过而立,肺癌不治,撒手早夭,吊唁席上,某曾感慨伤怀,恸得涕泗横流,喝至人事不省,这说的也是桂哥。
村庄多半的男人女人,都习惯了喝酒,酒是他们和生活对话的一种方式。呲溜一声,含一口酒在嘴里,经过食管时的那种烧灼感,钻心的深刻,酒酣耳热,再苦涩单薄的日子也会变得炽热而厚实。酒会搅热山中清冷的时光,再拙劣的酒也能快速地提升话语的温度,木讷的嘴唇刚一着酒,舌头便不再疆直,三杯两盏倒进肚里,立马凝结成黏稠的话语,那些话语仿佛蓬松酥软的棉花糖,你从来都不知道它们先前藏掖在哪里。酒洇透了平静的晨昏,酒浸泡了滞板的日子,酒花里翻滚着生活的愉悦和忧伤,酒香里交织着岁月的快乐和痛苦。
宝叔从醉梦里醒转来的时候尚在午夜时分。他想伸伸腿,腿疆直麻木;他想抬抬手,手不听使唤;他想翻翻身,身子死沉死沉;他想喊叫,根本张不开嘴,舌头都拉不动。他懵了,他以为是梦魇付身,他惊恐万分,他极力翻动着身体,滚下床来,双腿砸翻了床头的脸盆,才惊醒了隔壁的宝婶。黎明时分,在卫生院里,他终于知道挟制了他身体的梦魇叫脑血栓。他怎么也搞不明白,脑子里面的问题,竟然殃及腿脚。从来都不会说酒的坏话,一直不去承认是酒堵塞了自己生命的`通道,从来都不会抱怨酒,喝醉了骂过,骂过鸡骂过狗骂过宝婶骂过儿女,从来没有骂过酒。宝叔颇有喝酒心得,酒没有罪,说酒有罪那是纯粹不懂酒,酒从没有招谁惹谁,你喝与不喝,酒就在那儿,颜色不会改变,度数不会升高,喝醉酒不是酒的错,喝出病来也不是酒惹得祸,酒没法支配驱使人,只有人把酒作为自己的手臂,去抓挠别人或是搔痒自己。酒是宝叔亲密的伴侣,酒是宝叔的另一片山林和土地,看不见踩不着,便会心慌;酒是宝叔身边的大黄狗,应该招之即来,挥之不去,看不见影子便会空空落落,茶饭不香。喝酒不醉还不如喝凉水,钱是一张纸,酒是一点水,钱花出去了才是钱,喝酒尽兴才叫喝酒,不尽兴,那是糟蹋酒。
宝叔刚四十有五,平时血压略高了些,从不以为血压高是毛病,也不觉得难受,和孩子的小舅去滑石峪打核桃,站在核桃树的高枝上,宝叔就有点头晕,晚上还是挺着脖子喝了四碗二锅头,有点头疼,孩子妗子说没事就是累了,夜里多喝点水。宝叔娘是脑血栓走的,病发时像掉进水里的石头,直接就没了踪影,也没有半片言语留给宝叔。宝叔觉得脑血栓对他来说是很遥远的事情,睡觉前一阵阵头疼,想吐酒也没有吐上来,就这么昏昏沉沉地睡着了。宝叔绝对不会想到,他就这么一觉睡丢了自己的健康,睡没了自己四十多年的自由和快乐。都说是酒改变了宝叔的人生,其实,不好说。
一根拐棍成了宝叔的另一条腿,半身不遂演绎着他的后半生,蹒跚的身影总是晃动在村口的晨雾和暮蔼里。依然念想着酒,血栓栓住了腿脚,却阻挡不住血液对酒的渴望,酒香一阵阵地冲击着大脑敏感的反射区,颤抖的手曾几次尝试着把一茶碗酒倒满,几次都被宝婶连酒瓶加茶碗隔着墙头扔进了西夹道里。闲得慌,宝叔就沿着东沟里的小溪放羊,羊啃食小溪里的青草,宝叔就顺着河边的小路随着羊儿挪动。宝叔放羊总要提着一个篮子,上面是宝叔顺路挖的荠菜,猪草下面是一个矿泉水瓶,瓶子里是酒。宝叔平时把酒瓶藏在大门口的柴草垛里,出门放羊就塞进篮子,婶不知羊不觉。瞅着没人,摸出瓶子喝一口,抓几粒花生米塞到嘴里,蹲坐在北坡脚暖暖的阳光里,慢慢地嚼着,再斜斜地打个盹,醉意朦胧,曾经的梦魇仿佛已远走。生活不奢求什么,人活一辈子,缺失的东西太多,没有必要苛求和等待,不去想将来的路有多远,不去想明天的生活境况会如何变幻,享受当下就好,享有篮子里暗藏的酒香,享有口袋里的花生米,享有这半坡脚的暖阳。那一刻,宝叔觉得自己惬意得像一只吃饱了青草的老山羊。
村庄的日子像酒,清澈透明,简单的色泽里蕴蓄着无尽的绵长和深邃。谁也无法破解酒和村庄相互维系的密码,没有酒滋润着的山村会缺少许多该有的热烈和亢奋;因为村人对酒的执著,酒也会幻化出迷离纷繁的色彩。酒不是每一个故事的主角,酒却把每一个故事演绎到淋漓尽致,或推波助澜扇风点火,或终场升华收束总结。庆生祭死,婚嫁送娶,走亲访友,酒在磨合着村庄的快乐和伤痛,酒在润滑着村庄的生冷和龃龉。酒是村庄各种场合里的百变观音,沉默着,聆听着,适应着,闲看村庄的冷暖人情,静观村庄的苦乐世态。酒,紧傍着每一个村民的一生,谁也无法摆脱,谁都会成为某一个酒局的主题,每一个人都在为村庄制造着喝酒的理由。酒是村人的另一种血液,血液有时会停止流淌,酒不会,酒会渗透在那些由酒制作的话题里,伴着属于村庄的时光一直走下去。
河东岸的王四爷爷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家里的人静候在床前,等着他驾鹤西行。两班吹鼓手都雇好了,前几年就给他备置好了棺木,他大儿子给买的土衣也穿戴整齐。王四爷爷就是迟迟不咽最后一口气,紧闭着眼睛,嘴唇翕动着,喉间不断地蠕动,似乎在拼尽全力等待着什么。问遍了他可能的所有的挂心事,他依然硬挂着一口气迷糊。他的侄子突然想起了什么,跑进里间倒了一茶碗酒,扯一点棉花在酒里蘸了蘸,在王四爷爷的嘴唇上来回擦了擦,奇迹就此发生:只见王四爷爷脸上的皱纹瞬间聚拢,继而舒展开来,满脸洋溢着满足和幸福,接着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双腿一放,心满意足地撒手西去。血泊中爬来,酒香里走去,王四爷爷终于走完了自己用酒书写的嘻哈人生。
王四爷爷是一个有酒故事的人,每天酒碗随手一端,他和酒的故事就会淋淋漓漓。王四爷爷在村里开经销点,很多年前就卖散酒,多是那种气味浓郁的地瓜干散酒。近水楼台,凡是批发来的酒,他总是最先品尝,每天醉醺醺的面孔,仿佛王四奶奶刚煎熟的螃蟹。有一年冬天,王四爷爷和王二爷爷一块赶着毛驴从批发点往回赶,坛子里是新鲜地瓜干酿制的酒,溢出的酒香让二人难以自持。王二爷爷说,尝尝吧。王四爷爷说,光尝尝,只是光尝尝啊。二人靠着一处北堰跟的一棵老栗树,抓出筐里的一包蛋白肉就着,你一提,我一提,轮流着品尝。酒多了话也稠,酒赶酒,话赶话,老哥俩越说越投机,仿佛他乡遇故知,虽说幕天席地,却也其乐融融。及至日头贴山,老哥俩尝了近半坛散酒,相依而卧,竟双双醉倒在老栗树下。毛驴自己回的家,毛驴可能永远都不会读懂主人,不会读懂酒。其实,就连王四爷爷也很难说就是一个能读懂酒的人。喝酒,仅为一种喜好和迷恋,只是一种寄托和沉溺,不去深究,就像整天吞吐的空气,就像每天进出体内的水,没有必要深入去探求和分析,只求享用,只求酒穿遍全身的愉悦和爽快。有酒,再狭窄的山谷也觉得宽阔,再呆板的岁月也感觉滋润。
王四爷爷喝酒的最好纪录是三牛蹄脚。牛蹄脚?不懂吧!雨天道路泥泞,牛走过时留下深深的蹄印,阳光一晒,小坑一个个排列着。牛蹄脚在王四爷爷眼里曾是天然的酒碗。那个秋末,王四爷爷和大儿子赶集往回走,突然驴失前蹄,酒坛摔出碎裂,酒倾一地,几个牛蹄脚印里灌满了酒。大儿子手忙脚乱,王四爷爷突然大喝一声:还不快喝!俯身于牛蹄脚印旁边狂喝起来。秋阳高照,山村寂静,毛驴打着响鼻。王四爷爷和他的大儿子,俯身在山路上,像大山虔诚的婴儿,翘着屁股做着最深情的吮吸。王爷爷一连喝光了三个牛蹄脚印,后来怎么也喝不下去了,打着饱嗝站起来时,他的大儿子已在扶着毛驴打转转。他们牵着毛驴背上的鞑子回家,王四爷爷逢人就伸出三个手指:喝了三个牛蹄脚,三个牛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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