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也无非是这样。晚上的那昂贵的霓虹灯闪啊闪的,望去确实也像那绯红的轻云。在灯下,有一群的学生慢悠悠的走着,穿着深蓝色的校服,他们的校牌也一甩一甩的,标致极了。
除了在教室里自习外,我们还可以去图书馆里去借阅书籍。倘若是周一,便可去三楼的阅览室坐坐,看看书。但是在别的时候,总会看到一些比我们高大的身影在三楼闪过,发出阵阵怪叫。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八年级的地盘。”
大概是物以稀为贵吧,深圳7元的生蚝随处可见,但在我们长沙却卖很贵。就像我们班的邦晨昊一样,全班只有他一个人手骨折了,当然受到老师们的疼爱。记得开学第一天,老师还向我们寝室询问床位,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有叫让我们和他换。一开始我们也想把手摔骨折,因为这样的待遇毕竟是不常见的。但在我看到他被人撞到手之后那痛苦的表情,我就立刻打消了这个愚蠢的念头,从那以后,我明白了,凡事都是要出代价的。
当然,我遇到了很多的老师,也听到许多新鲜的讲义,其中语文课学起来不难因为我还是有一点基础。但英语课真的把我给难住了,我小学时一直没有用功的去学,老师讲的课我一大半都不知所云,有一种听天书的感觉。记得第一次上英语课,班上闹哄哄的,进来的是一个带着眼镜的女士,不高不矮,不胖不瘦,挟着大大小小的几本书,一边讲书本放在讲桌上,一边缓缓地介绍自己:
”同学们好,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们的班主任,周玲!“
后面传出几声笑声,都是一些成绩不好的学生发出来的怪叫。接着,老师开始讲一些新学期的`注意事项,我不以为然。每一次爬上一个新的阶梯都要来一次的东西有什么值得惊讶?
第一节课就这么浑浑噩噩的过去了,没有学到什么东西。
第二节课是语文课,教室依旧闹哄哄的,根本没有安静过一分一秒。从大门走进来的是一位略矮偏瘦的女士,不过我现在已经称她为老师了,我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得很温柔,事实也这么证明。她不会骂学生,只会苦苦的劝告,希望他们能够理解老师的辛苦。但有的顽固分子,不听劝告,上课老是发出那种怪叫声。
有一天,语文课上到一半,教室很吵。老师把书往桌子一拍,索性不上课了。有一些聪明的学生赶忙拉住别的讲话捣乱者,整个教室迅速安静下来,如果周老师从窗户外走过,一定会感到奇怪,平时吵得不行的班级也会有安静的一刻?
老师看着我们,用缓慢而轻柔的语调对我们说,那声调仿佛是诉苦一般:
”你们认为我为什么要给你们班辛辛苦苦的上课?“
全班的神经仿佛都绷紧了,气氛变得越来越严肃。
”因为我爱你们!“
对啊,一句我爱你们,比任何的解释都好,之后语文老师没再多说什么,只是让我们重新回到课堂,但是上课的纪律已经好了很多。但还是有些学生在那里小声嘀咕:”如果你真的爱我们就不要给我们布置作业呗。“对于这类人,我只能摇摇头继续听课,我当然也希望不做作业,但想学好一门学科,不做习题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喜欢写作文,这个习惯是最近养成的。我也把我写的文章给语文老师看,老师的评价一次比一次详细,提出的建议也一次比一次好。老师建议我把文章全部留下来,出成一本书,我也向这个目标奋斗着。每次在我想要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看到那泛黄的脸要吐出些抑扬顿挫的文字时,我终于良心发现,继续为着我的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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