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021-03-07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新鲜美味的果汁,是芬香浓郁的咖啡,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五篇,以供参考。

  【篇一: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有许多的书,如果让它们都平躺在地上,那就可以填满整整一个客厅的地板。这么多的书,我最喜欢的还是《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自然、环境》,它是我的最爱。

  我是一个好问的女孩,看到什么就问什么,爸爸妈妈总是被我搞的晕头转向。一次,妈妈被我问烦了,就狠了狠心,买了这套昂贵的百科书,我如获至宝,一回到家,就将它擦干净、包书皮等,护书工作后,才小心翼翼地一页一页慢慢看。

  这本书里主要讲了人类与环境、宇宙繁星、地球纵横、地理风貌、动物世界、植物王国、微生物奇观、人体构造、人体保健、自然之谜等等大自然的事物。它让我懂得了怎样去保护、爱护环境;认识矿产、石油等能量资源;千变万化的气象知识;大地的各种灾害;世界各地的地理风光;世界的珍稀动物和奇异的植物;神秘的宇宙……它让我丰富了各种知识,也让我懂得了怎么爱护、爱惜自己和大家的健康和生命。它激发我好好学习,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知识,长大去解开神奇的自然之谜。

  我对它宝贝得要命,一有时间我就看看。我不允许任何人碰坏它,谁要是弄模糊一个逗号,我就跟谁没完。我也从来不借别人,连我最好的好朋友也没有借她。

  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弟弟突然大叫一声“啊”,吓得我不小心把书撕开了一点小口,我大发雷霆,追得弟弟到处跑,不可原谅。我追到弟弟后,拿来透明胶带,小心翼翼地把它贴好。

  这本书它让我的课余生活变得快快乐乐,非常充实。

  【篇二:我喜欢的'一本书】

  记得有一次,我去图书馆借书,无意中发现有一本书籍名字叫《可怕的科学、经典科学之化学也疯狂》,我便抽出来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一下被书的内容吸引了。

  从此以后,我便喜欢上了“可怕的科学”丛书。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触电惊魂》那一本书。这本书讲述了电是怎样产生、怎样传播的,包括避雷针的原理等等,让我增长了许多防电意识和电的知识。但是关于理解电最透的方法还是由于一次意外而产生的。

  记得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正在写作业,一大堆的作业让我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这时,钢笔帽掉地上了,无奈我只好去捡,无意中我看到了裤子口上挂着一根毛线,便想去揪掉它。可我的手还没有靠近它时,它却一下子“飞”到我的手上了!我十分惊奇,便丢开它,再做一次刚才的动作。和刚才一样,它还是在我没挨着它时一下子“飞”到了我的手上!我又丢开它,苦思冥想,却没有头绪。这时,我想:刚才的吸引一定是电的作用,那我就应该查查书了解一下!我跑到书柜跟前,取出《触电惊魂》仔细查找。

  “找到了!”我惊喜地叫道。原来是由于人体上带有一种叫正电荷的东西,而毛线上有一种叫负电荷的东西,当正电荷与负电荷接触时,负电荷会“飞”到正电荷上,就这样带着负电荷的毛线自然就被带着正电荷的人体“吸”上了。

  从此以后,我更爱看科学这类书了,因为它让我掌握了许多知识,也让我的作文水平有所提高。我们要从小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长大为国家效力。

  【篇三: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篇四: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有一本《英雄人物故事》书,它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它。

  这本书记载着古今英雄人物事迹。书的内容丰富,让你看了还想看,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则故事是:献血英雄——陶智刚。

  陶智刚17岁参加工作,一直在武汉市汽轮发电厂做润滑工,1993年6月,陶志刚一家突遭变故,哥哥因车祸不幸遇难,随后父亲患肺癌去世,全家的重担一下在压在了25岁的陶智雄身上。当时多亏了同事和朋友纷纷解囊相助,才使陶智雄一家度过了那段苦日子。

  陶智雄心存感激,决定用无偿献血的方式来回报好行人、回报社会。

  从1995年5月第一次献血开始,他先后无偿献血近20次,献血总量达到6800毫升,相当于身体血液的2·5倍,等于把全身的血都换了一遍。

  然而,正当他全力报效社会时陶智雄感到全身不适。2005年9月底,他被确诊为:齿突骨折伴陈旧性环枢椎脱位手术是他唯一病愈的机会。但十万多元的手术费让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的陶智雄一家犯难。啊、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同意了居委会老主任的提议——向社会求助。在社会的帮助下,他很快做完了手术。

  陶智雄的故事告诉我们:好人有好报。任何社会前进的动力来自于无数草根的力量。一个工人能担负起对社会的义务,他让我们惊叹。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命运,都有难以言表的挫折,可贵的是不失望,不放弃。当责任心占据了社会大多数人们的心灵,人们不易财富为目标,那么这个民族将充满希望。《英雄人物故事》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

  【篇五:我喜欢的一本书】

  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书、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吃”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四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

  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麽也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已经把书溱湿了,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无故死去的一个借口吧!

  初读《红楼梦》,我并不与冰心奶奶的想法相同,我只是觉得林黛玉非常可怜,那时,我都已经为她的身世而流泪。

  《红楼梦》最吸引我的是什麽地方呢?人物?语句?内容?我觉得应该是结局吧!我并不是嘲笑它的结局的悲观吧,我只是觉得受苦的人升天,让可恶的人惨败,结局真的不错。

  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那首诗: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水解其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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